| 
 | 
 
 本帖最后由 Danna丹娜 于 2024-1-13 14:10 编辑  
 
目前, 
临床上可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药物越来越多。 
这个现象告诉我们: 
➀医学不断进步,给骨髓瘤患者带来更多希望, 
让我们不再惧怕疾病的复发进展 
➁迄今为止,没有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能够彻底治愈多发性骨髓瘤,要不然,就没必要继续研发新药了。 
因此,即便新药时代, 
我们必须把每种有效治疗用到极致。 
 
目前,国内骨髓瘤患者新药的可及性越来越好, 
新药治疗几乎同步于国际,尤其是CAR-T细胞治疗。 
我们回顾一下国内目前临床上可及的新药: 
⑴蛋白酶体抑制剂:硼替佐米、卡非佐米、伊沙佐米 
⑵免疫调节剂:沙利度胺、来那度胺、泊马度胺; 
⑶单抗:达雷妥尤单抗; 
⑷小分子药物:塞利尼索; 
⑸Bcl-抑制剂:维奈克拉; 
⑹CAR-T细胞治疗产品:伊基奥仑赛/福可苏。 
还有很多新药正在国内开展临床试验,如新一代免疫调节剂、新型CD38单抗、不同类型CAR-T细胞治疗、抗体药物偶联物、多种不同类型的双抗等。 
 
把每种药“用到极致”有三层含义。 
一、对于每种治疗方案,一定规范用药, 
确系判定无效或不能耐受时再进行合理调整。 
比如,患者应用VRD方案治疗有效,但出现了I度的周围神经炎,这个时候不要调整用药,应该坚持下去; 
如果出现II度神经炎,可将硼替佐米剂量适当下调、或改为周方案。 
 
二、避免“这山望着那山高”。 
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个体差异很大,可能临床用药存在不同,即便同一方案,也存在治疗反应差异,不同患者之间没有可比性。 
举个例子,患者甲用A方案获得完全缓解, 
患者乙用B方案获得部分缓解, 
那么,患者乙是不是应该换成A方案呢? 
答案是否定的,只要有效,就应该坚持用下去。 
 
三、足疗程治疗,避免治疗不足和过度治疗。 
关于治疗不足和过度治疗, 
这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。 
无论新诊断患者还是复发难治患者, 
都需要关注疾病平台期, 
如果疾病还没达到平台期,那意味着治疗不足。 
复发难治患者更需要避免治疗不足。 
关于过度治疗,主要是对于新诊断患者而言, 
尤其是不合并任何高危因素的标危新患者。 
把每种药用到极致,要求我们必须注意规范化诊疗。 
说的通俗点:“别觉得自己兜里有点钱就瞎造”,如果不知道节约、不懂得理财,很快就会花完。 
 
一些患者固执地追求完全缓解, 
短时间就更换了很多种治疗方案, 
这是不懂得节约; 
部分患者片面地认为,现在新药这么多, 
CAR-T细胞治疗马上走进临床, 
干嘛还去做自体移植? 
这是不懂得理财。 
商业化CAR-T细胞治疗产品的费用超过100万, 
绝大部分患者无法负担得起。 
客观地说,无论什么样的新药组合方案, 
都无法百分百地实现所有患者的“持久、深度缓解”, 
总有一小部分患者仅仅获得部分缓解甚至更低疗效, 
还有一些患者深度缓解后快速复发进展; 
 
现阶段, 
我们还不能执迷于M蛋白阴性、残留病阴性; 
可有些患者见不得“M蛋白阳性”和“残留病阳性”,不断更换不同新药去治疗,想方设法获得所谓的阴性,这就有可能导致过度治疗和新药滥用。 
 
此外,一些患者单纯M蛋白由阴性转阳性、 
或单纯血清游离轻链出现波动, 
而没有其他任何临床症状,就再次开始全身化疗, 
这些情况是需要非常慎重的, 
不要和“规范化治疗”背道而驰。 
 
之所以强调“规范”, 
就是希望我们尽可能避免出现策略性的偏差。 
 
我们必须谨慎地、尽可能规范地去应用, 
无论初诊阶段还是复发进展阶段, 
必须结合患者基础状况、病情特点、经济水平、 
新药可及性等多个因素 
去选择相对适宜的药物组合, 
这是我心目中的“规范”治疗。 
 
 
 |   
 
 
 
 |